親人過世後,如何辦理除戶?
目錄
一、什麼是除戶?與死亡登記有什麼不同?
一般民眾所說的「除戶」,正式的戶政程序稱為「死亡登記」。
當國民死亡後,家屬或其他法定申請人須向戶政機關辦理死亡登記,讓戶籍資料正式記載死亡事實。
完成死亡登記後,家屬如有需要,可以向戶政機關申請除戶戶籍謄本,供後續辦理保險、銀行、遺產及繼承事務使用。
以下三項文件與程序應特別區分:
死亡證明書: 由醫療院所或其他依法有權機關出具,用來證明死亡事實。
死亡登記: 向戶政機關辦理的法定戶籍登記程序。
除戶戶籍謄本: 完成死亡登記後,可申請的戶籍證明資料。
不同政府機關與金融機構,對於死亡證明及戶籍謄本的要求可能不同。
二、死亡登記應該在多久內辦理?
死亡登記原則上應於死亡發生日起30日內辦理。
家屬不需要等到告別式結束,也不需要等到火化完成,才開始申請。
只要取得合法有效的死亡證明文件,就可以依規定辦理。
若有特殊情況無法如期辦理,應儘速向戶政事務所確認補辦方式。
三、誰可以申請死亡登記?
常見法定申請人包括亡者的配偶、親屬、戶長、同居人或經理殮葬之人等。
如家屬無法親自臨櫃,也可依規定委託代理人辦理。
不過,線上死亡登記的申請資格比一般臨櫃申請有所限制,應依內政部戶政司最新規定確認。
四、辦理除戶需要準備哪些文件?
一般臨櫃申請時,常見文件包括:
- 死亡證明書、相驗屍體證明書或其他法定死亡證明。
- 亡者國民身分證。
- 戶口名簿。
- 申請人身分證。
- 申請人印章或簽名。
- 委託代理時的委託書及代理人證件。
- 亡者配偶涉及身分證換發時,所需的相關文件。
如果是國外死亡、法院死亡宣告或其他特殊情況,應向戶政機關確認額外證明文件。
五、死亡登記可以在哪裡辦理?
方式一:戶政事務所臨櫃申辦
家屬可攜帶相關文件向戶政事務所提出申請,並依規定完成證件註銷、戶籍異動及必要的換證程序。
方式二:內政部戶政司線上申辦
符合條件的成年人,可使用自然人憑證等指定身分驗證方式申請。
線上死亡登記一般須符合國內死亡通報、申請人身分及法定期限等條件,完成送件後,仍須經戶政機關查證審核。
官方網站:
https://www.ris.gov.tw/apply-registration/app/awf060220/main
六、除戶戶籍謄本需要申請幾份?
並非越多越好,一般建議15-20份
不少政府機關已可透過戶政資料查驗,未必需要額外提供紙本戶籍謄本。
建議家屬先向保險公司、銀行、國稅局或其他受理機關確認需求,再視情況申請。
若辦理繼承,部分機構可能要求包含完整記事的戶籍謄本,申請時應特別留意。
七、完成除戶後,還有哪些事情要辦?
死亡登記只是第一步。
後續可能還須申請喪葬津貼與死亡給付、清查金融遺產、確認債務與繼承人、申報遺產稅,以及處理存款、不動產與生活契約。
由於各項期限不同,家屬可以先整理重要文件,逐步辦理,不必在告別式前後將所有手續一次完成。